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海水鱼组集中研究分析海水养殖鱼类疫病形势
来源:中国水产   作者:协会秘书处   日期:2018-08-30 16:28:12   字体:【大 中 小】

 8月25日,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海水鱼组在福州举行了海水养殖鱼类疫病评估分析会议。会议由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水鱼组组长战文斌主持,副主任委员何建国,顾问委员陈昌福、江育林,秘书长李清以及海水鱼组的10余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今年上半年海水养殖鱼类病害发生情况总体趋于平稳,未发生大规模疫情。专家认为这与近年来持续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以及农业农村部“减量增收、提质增效”的政策使得养殖环境得到改善、养殖布局和密度趋于合理密切相关。
  会议认为,应尽快将多年来积累的有效防控措施进行总结和梳理,形成不同养殖品种、不同养殖模式的疫病防控技术材料,及时推广应用,为海水鱼养殖行业提供技术指导。
  会议还同时对海水养殖鱼类疫病风险进行了分析评估,并对现有《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提出了修改建议。目前,我国《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是农业农村部于2008年发布施行,该名录共收录了水生动物疫病36种。其中海水鱼病9种,含二类疫病7种,即传染性脾肾坏死病、刺激隐核虫病、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和流行性溃疡综合征;三类疫病2种,即三代虫病、链球菌病。
  10余年来,国内、国际水生动物疫病形势发生很大变化,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水生动物疫病名录多次调整和增补,为有效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为适应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需要,确保我国水产养殖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生生物安全,应及时对国内海水养殖鱼类疫病名录进行调整。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研究明确了海水养殖鱼类疫病名录调整原则,并提出了调整建议,拟将建议提交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研究和评估。

    转自: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www.yyj.moa.gov.cn/zhscyz/201808/t20180829_6156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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